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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有成(县委书记):主持县委全面工作。
李丽珍(县委副书记、县长):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
韦 宏(县委副书记):协助书记分管县委常委会日常事务工作。分管党务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、机关工委、工青妇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“双拥”、关工委工作;联系和协调县人武装工作;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;联系人大、政协工作。负责县委书记临时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覃汉棠(县委常委、县纪委书记):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。分管纪检、监察、“纠风”工作。联系农业和农村工作。
莫仲彪(县委常委、副县长):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
张 烨(县委常委、人武装部政委):主持县人武装部全面工作。联系驻县部队工作。
杨奎枝(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):主持县委统战部全面工作。分管民族、宗教、台办、侨联、工商联工作。联系科技工作。
韦 玮(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副县长):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。分管思想宣传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新闻广播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工作。
覃文吹(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):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。协助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工作。联系工业工作。
解思明(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):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。分管党校、组织、干部、老干部及老龄工作。
沈 震(县委常委、县委办公室主任):主持县委办公室全面工作。协助县委书记处理县委日常工作。分管信访、档案、党史工作及县委督查室、机要局、保密局。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政府办公室、政协办公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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